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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邮实业有限公司七项管理体系认证及监督审核代理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作者:   浏览量:5

  中电子商务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北京首邮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物业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北京首邮实业有限公司七项管理体系认证及监督审核代理服务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北京首邮实业有限公司七项管理体系认证及监督审核代理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CECOM-2023-BD01-0805

  3、项目背景:

  以“北京首邮实业有限公司”为申请主体的七项管理体系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物业服务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将于2024年2月6日到期。

  4、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一家服务提供商(供应商),为北京首邮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为期三年的上述七项管理体系认证及监督审核代理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书”。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

  (5)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须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的认证机构,且须为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批准的常务理事单位。

  (7)供应商须按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2)供应商注册: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完成注册。获取流程:登录平台→找到本项目→购买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页面“帮助中心”)。

  CEC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工作时间:09:00-11:30|13:30-17:00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3)支付方式(任选一种):

  方式一,电汇:购买文件时选择“电汇(不接受个人账户电汇)”付款方式,完成支付后上传电汇底单,审批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方式二,网上支付:购买文件时选择“网上支付”付款方式,提交—(选择支付方式,如支付宝、银行卡等)—完成付款,支付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采购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种形式),供应商自行选择发票种类(如选择电子发票,发票开具后可自行至代理机构平台下载,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后需到代理机构领取),开票信息以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企业信息为准。

  ③供应商务必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磋商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4)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获取采购文件、开具发票事宜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电话:010-52200340,15230529879

  电子邮箱:liuyajie@ce-com.cn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9月18日下午13:00-13:30。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下午13:30。

  (2)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

  (3)首次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8、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相关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和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电子商务务(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项目联系人:鞠经理

  电    话:010-52200328

  电子邮件:juyanbing@ce-com.cn

  11、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中电子商务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

  联 行 号:10410000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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