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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惠万家银行产品与服务体验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2023-12-08  作者:   浏览量:1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邮惠万家银行产品与服务体验咨询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318024)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邮惠万家银行产品与服务体验咨询服务,结合我行战略目标和方向,通过定性、定量研究方法,对标行业标杆银行手机银行,挖掘用户体验痛点及需求。采购内容包括:

  (1)构建适用我行的量化指标体系;

  (2)对标行业标杆,评测我行产品的优势、不足、风险等;

  (3)定性定量方法主要是:

  人员访谈:行内现状沟通及研究。

  可用性测试:测试提纲及脚本设计、行方真实客户招募、现场测试执行、清单整理等。

  专家走查:各功能脚本设计、专家小组搭建、走查执行、清单整理。

  问卷调研:问卷设计、定量问卷建库、问卷推送及回收、问卷定量分析。

  (4)结合上述方法论给出优化需求及界面设计方案。

  (5)针对给出的优化及建议方案,对业务、技术等关联方阐述清楚建议项,一起评估采纳情况等。

  其他情况介绍:

  服务时间:本次咨询项目整体工期控制在90天。

  人员要求:项目团队应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1人,其他项目成员根据项目各阶段安排科学合理设置。

  交付内容:

  (1)产品与服务的体验调研报告;

  (2)构建适用我行的量化体验指标体系;

  (3)本项目范围内测评出的问题清单(含问题、改善建议、优先级别、行业竞品对标等);

  (4)设计的脚本、调研问卷、培训材料、所有原始数据、截屏、录屏、录音等。

  (5)至少组织一场针对行方核心人员培训。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惠万家或邮政储蓄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磋商对象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商业银行同类型案例(同类型案例是指上述范围在APP的产品、体验方面的用研测评)。须提交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本案例服务主要内容页等关键信息页,并且加盖公章。

  2.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4.2.1 供应商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在“寻找项目”模块根据项目名称或编号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购标信息并根据项目要求在线上传资料【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事项应具体,如“XXX项目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可压缩上传】,点击“加入购物车”提交信息。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点击“去结算”按钮进行购标操作,完成支付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1-3工作日后登录平台下载电子发票。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获取支持;

  4.2.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含标书款及下载服务费),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新闸路126号上海广场嘉廷酒店5楼雍廷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王锐、吴菲

  联系电话:19120670508、010-61954114

  电子邮件:wangrui@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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