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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沛县分公司前置集包仓储集中投递生产场地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作者:   浏览量:42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沛县分公司前置集包仓储集中投递生产场地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ZW KXZ202101204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沛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沛县分公司前置集包仓储集中投递生产场地工程采购项目。

  1.2项目预算金额:326.12万元人民币(含税)。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325.373602 万元人民币(含税)。

  1.3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甲方指定地点。

  1.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

  1.4.1标包1

  1.4.1.1采购内容:前置集包仓储集中投递生产场地1号、2号厂房间搭建钢结构工程(972平方米)。

  1.4.1.2工期: 30 日历天。

  1.4.1.3质保期:2年。

  1.4.1.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及设备进场15日内,且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款-暂列金额)×40%;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且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款-暂列金额)×30%;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成且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付至审定价款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审定价款的3%。

  1.4.1.5本标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582902.19  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合计最高限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4.2标包2

  1.4.2.1采购内容:前置集包仓储集中投递生产场地1号、2号厂房及搭建钢结构厂房土建部分改造、4号厂房墙体拆改、院内地坪等附属工程。

  1.4.2.2工期: 30 日历天。

  1.4.2.3质保期:2年。

  1.4.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1.4.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及设备进场15日内,且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款-暂列金额)×40%;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且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款-暂列金额)×30%;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成且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付至审定价款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审定价款的3%。

  1.4.2.6本标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670833.83 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合计最高限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5中标原则:所有标包兼投兼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标包1: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3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且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具有《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提供《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8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业绩,单项业绩合同金额≥50万人民币。(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1.9投标人在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10投标人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1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2 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转包(提供不分包、转包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及下属单位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及下属单位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中标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2.2标包2:

  2.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且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2.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2.2.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具有《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提供《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8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业绩,单项业绩合同金额≥50万人民币。(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2.9投标人在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2.10投标人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2.1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2.2.12 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转包。(提供不分包、转包承诺书加盖公章

  2.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2.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及下属单位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及下属单位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中标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1 月 22 日至2021年 1 月 29 日。(北京时间)

  4.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资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并将资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备注

  1

  投标人名称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法定代表人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

  纳税人识别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公司地址

 

  10

  办公电话

 

  11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该联系人作为往来函件、澄清、成交通知书或电子发票等的接收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不正确,招标人不承担一切后果。

  12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13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14

  发票联系人姓名

 

  15

  发票联系人电话

 

  16

  发票收件地址

 

  注:

  1.将以下内容发至本公告第4.3条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本Excel表格(可编辑版Excel),文件名:1.XX公司项目报名表;

 

  (2)本Excel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2.XX公司项目报名表;

 

  (3)标书费汇款凭证(JPG格式),文件名:3.XX公司标书费汇款凭证;

 

  (4)营业执照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4.XX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5)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5.XX公司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6)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如有)(JPG格式),文件名:6.XX公司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JPG格式),文件名:7.XX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

 

  (8)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JPG格式),文件名:8.XX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上报名材料不需要压缩,并按如上资料顺序要求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本招标公告中5.2条所要求的材料发送至 gezhengbo.jswy@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或携带本招标公告中4.2条所要求的材料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标包每套售价  5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标包x)-标书费 ”。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2  月  20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大自然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楼6楼会议室(开标室)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鉴于新冠疫情影响,江苏省外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收件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葛郑博(收)18136350712).投标人需自行计算好邮寄所需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我司将不予接受。

  选择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不亲临现场开标,届时我司将通过腾讯会议系统现场连线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沛县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沛县沛城迎宾大道路西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联 系 人:       刘工、郭工            联 系 人:        葛郑博、吕碧             

  电    话: 13705206198、13951461369   电    话:         18136350712        

  电子邮件:   gezhengbo.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     955885430100283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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