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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邮路”连续3年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3  作者:   浏览量:56

     (特派记者 吕磊) 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最高检工作报告“加强职务犯罪预防”部分有这样一段话: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共同推广江苏泰州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检察蓝”牵手“邮政绿”,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这是继2016年和2017年后,“预防邮路”第三次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 

    近年来,各级邮政企业利用广大投递员走千村、进万户和邮政服务覆盖面广的独特优势,编织起了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志愿服务网络,宣传预防职务犯罪,传播廉政文化理念,将一条条邮路打造成了人民群众喜爱的“清风路、和谐路、为民路”,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2016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最高检反贪总局联合发文,标志着“预防邮路”工作正式启动。2017年,双方联合召开全国“预防邮路”工作推进会,发行“预防邮路”专用邮资图,将此项工作推向全国。目前,“预防邮路”已覆盖全国28个省份、153个地(市),组建了近4万人的志愿者队伍,累计开展宣传活动3000余场。 

    《检察日报》记者张立说:“‘预防邮路’的构思既生动又务实,又与检察机关其他的宣传方式形成互补。‘预防邮路’推送的纸质宣传材料便于那些习惯阅读纸质材料的人使用,从而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覆盖更多的人群。‘预防邮路’又是开放的,它既可以向外发放宣传材料,还可以搜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意见,这好比延伸了检察机关的触角,可以更深入地了解百姓的心声。” 

    “预防邮路”能取得今天的成绩,不能不提一个人,他就是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泰兴市江平路邮政支局局长何健忠。2013年3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阐释了关于“预防犯罪出生产力”的论述,令何健忠深受启发。“预防”两字由此在他心里扎下了根。2014年2月,在何健忠的提议和带领下,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正式联合开展“预防邮路”工作,全市先后组建了由621名投递员组成的5支“预防邮路”志愿服务队,投递员们沿着全市621条遍布城乡的邮路,深入1900多个村居社区、3000多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投放预防宣传手册10万余份,开展专题预防宣传活动100多场次。2015年6月,在江苏省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联合推动下,“预防邮路”工作在江苏全省范围内推广和实施。此后,“预防邮路”推向全国。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我相信未来中国邮政一定能打造出更多像‘预防邮路’一样的社会品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何健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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