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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递物流参加快递立法调研座谈

发布时间:2017-09-05  作者:   浏览量:44

  8月30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甘藏春,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戴东昌,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晓光带队的《快递暂行条例》立法调研组赴上海,就《快递暂行条例(草案)》与企业座谈并征求意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雄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李雄从立法应着力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快递与电子商务的关系及条例与其他法律的衔接三个层面反映了邮政企业对《快递暂行条例(草案)》的意见,重点就电动车上路、未保价邮件的赔偿、经营主体、实名制收寄、用户权利义务、智能快递终端应用、外国邮政在华开展业务等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及诉求。与会企业代表一致认为,快递业按照国家邮政局提出的“打通上下游、拓展产业链、画大同心圆、构建生态圈”新思路不断发展,对于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日益凸显,对于便利百姓生活、拉动经济增长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快递暂行条例(草案)》经过一系列征求意见与改进,条文越来越完善,这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快递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又反映了行业管理部门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他们期盼《快递暂行条例(草案)》相关制度设计尽快落地,以促进快递市场发展更良性、竞争更有序,推动快递业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立法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上海邮政速递物流国际速递分公司的分拣中心和跨境寄递申报营业厅,对EMS在跨境寄递业务领域的重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并勉励EMS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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