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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邮政储蓄分行2023-2025年物业 服务(含机动车驾驶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8  作者:   浏览量: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邮政储蓄分行2023-2025年物业服务(含机动车驾驶员)采购项目已由采购人批准采购,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邮政储蓄分行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邮政储蓄分行2023-2025年物业服务(含机动车驾驶员)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DCG2023-FW-053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采购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邮政储蓄分行2023-2025年物业服务(含机动车驾驶员)采购项目。

  (6)服务时间:2年

  (7)服务地点:伊春市伊美区;铁力市铁力镇、双丰镇;嘉荫县朝阳镇;南岔县南岔镇;丰林县新青镇;乌翠区。

  (8)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近2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政储蓄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投标人在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在“天眼查”和“企查查”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专业版),确定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生成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期内;

  (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和“天眼查”、“企查查”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专业版),报告中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内容如与本项目相关则同样投标予以否决。(行政处罚是指在招投标环节中有围标串标、重要信息造假等直接影响评标结果而接受的处罚,公布处罚期限的按期限执行,没有期限的自处罚之日起一年之内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证明材料。承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并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股权关联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股权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的清晰扫描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taida000@163.com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的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6)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7)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近2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政储蓄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投标人在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须提供承诺函;

  (8)“天眼查”和“企查查”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专业版);

  (9)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网站查询截图。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相关情况的承诺(按招标公告中要求承诺内容格式自拟);

  (11)承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并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控股管理关系和股权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发布。

  7、招标机构有关信息: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邮政储蓄分行

  地址:黑龙江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102号邮电大厦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58-3366700

  招标代理机构: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1898-A4栋1单元2801室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451-55652277-601

  电子信箱:taida000@163.com

  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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