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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商代表递交北京网店新规听证申请遭拒

网店 2008-8-28 20:46:00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建议其向地方法规制定机构递交申请

  杨国强

  作为天涯论坛几百位网商的代表,“窗花”、“影子”、“万家灯火”等6位网商昨天来到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递交了一份就网店执照的“网店新规听证申请书”,请求北京市工商局就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举行听证会。但这一听证申请并未被接受。

  工商朝阳分局方面表示,他们没有权力制定这些法规,因此也没有权力接受听证申请书,并建议他们前往北京市政府或市人大等相关地方法规的制定机构递交申请。

  湖北襄樊学院法学专家张樊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某项地方性政策的出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有某种必要,相关当事人可以要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但张樊认为,网商选择到工商朝阳分局递交听证申请并不恰当,他们可以要求市政府和相关权力机构举行听证会。

  申请听证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份听证申请书共有3页,包括申请事项以及列举的4项事实和理由。上述6位网商是通过天涯论坛的帖子以及平常交流而聚集起来的。

  7月19日,在天涯上一个署名“都市醉侠”的网民发帖称:“关于网店收费我决定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或提起行政复议,请各位牛人来帮忙”,这个帖子很快成了浏览的焦点,截至目前:该帖浏览达到229367人次,回复达到4695人次。发帖者是一位普通的北京网商,也在昨天提出申请的队伍中。

  申请书说:“贵局出台该规定,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的办法执行比较困难,同时也严重损害到网店卖家的利益,让成千上万的人因此告别电子商务,最终会妨碍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还会增加新的社会问题。”

  这些网商质疑,北京市工商局出台这个地方法规时,事前应该多征求一些各界的意见。

  时候不到

  此前,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在接受《电脑报》采访时指出,这并非一个过渡性的规定,而是一条长期适用的法规。

  两年多前,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的张樊亲自参与了《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的相关制定工作。张樊认为,《条例》中规定,电子商务者办理营业执照,只是提出电子商务未来发展的方向。“办执照是必然的,但目前不适合。”

  另外,张樊认为,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出现在网上的很多是网名,工商局没办法确定其属地性和实际身份,因此没办法管辖和约束他们,造成目前情况下实际执行可能性不是很大。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吕本富提出了管理网络零售产业“三不原则”:“一、网络零售占全社会零售在5%以下,政府不应管它;二、全中国网商人数在500万以下,政府不应管它。三、网商人均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政府不应管它。”

  与此同时,广西、湖北、上海等地工商局则纷纷表示不会跟进、暂不涉及等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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