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邮政营业网点A类点钞机等自助设备入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16年营业网点A类点钞机等自助设备入围招标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项目名称:2016年营业网点A类点钞机等自助设备入围招标项目
- 招标编号:0714-EMTC-5209
- 招标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首批预计采购量(台) |
1 |
A类点钞机 |
33018 |
2 |
点扎一体机 |
2564 |
3 |
扎把机 |
11460 |
4 |
半自动捆钞机 |
1250 |
5 |
全自动捆钞机 |
1605 |
6 |
台式存折补登折机 |
1992 |
7 |
自助终端(大堂式存折补登折机) |
528 |
8 |
大堂式自助发卡机 |
2148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不得拆分)参加投标。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第1-8包均适用)
-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第1-8包均适用)
-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3000万(或等值外币)以上;(第1-8包均适用)
-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上有一般纳税人印章或工商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第1-8包均适用)
- 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第1-8包均适用)
- 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度和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第1-8包均适用)
- 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第1-8包均适用)
- 投标人须制作不长于3分钟的影像资料,介绍制造商生产和售后服务情况,以录像的形式对制造商的厂区、生产车间、流水线、测试环境、研发环境、售后服务网点环境和备品备件备机库存等情况进行介绍。(该影像资料单独存储在U盘中,U盘表面牢固清楚标注投标人名称、U盘内容及所投包号)(第1-8包均适用)
- 投标人具备针对投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具的国标GB16999-2010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附页(含投标产品型号);(第1-2包适用)
- 投标人须为2012年至今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五个单位任意一家总部/总行A点或点扎一体机设备中标或入围的制造商或A点或点扎一体机设备在5个及以上的邮政系统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邮政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分行)有销售业绩的制造商;(第1-2包适用)
-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公布的有效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完整检测报告复印件; (第1-5包适用)
-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CQC认证;(第1-2包适用)
- 投标人须为2011年至今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五个单位任意一家总部/总行投标设备中标或入围的制造商或投标设备在的邮政系统地市级及以上有销售业绩的制造商;(第3-5包均适用)
- 投标人须为2012年至今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任意一家总部/总行投标设备中标或入围的制造商或本类设备在邮政系统地市级及以上有销售业绩的制造商;(第6-8包均适用)
-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3C认证;(体现投标产品型号)(第6-8包均适用)
- 密码键盘、读卡器模块必须通过并提供银行卡检测中心出具的完整检测报告;(第7-8包均适用)
- 密码键盘必须通过并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出具的完整检测报告;(第7-8包均适用)
-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操作系统若采用Windows 7 专业版及以上版本短期替代,需要提供微软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第7-8包均适用)
- 投标人必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第1-8包均适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1-8包均适用)
注:上述条款必须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招标文件发售:
1)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包,若投标人不便现场购买,可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及附加EMS费(人民币50元)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注明汇款用途、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号)连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邮寄招标文件。具体事宜可与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联系办理。
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3)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苏丹丹、李岩
联系电话:010-52579310、52579273
邮箱:sudandan@ceiec.com.cn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2月24日07:00-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2月24日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美泉宫饭店三层北京厅会议室(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25号<四季青桥南再往南300米>,电话:88869999)。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名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
邮政编码:100036
项目联系人: 薛先生、吕先生
电 话:010-52579316、52579317、13601397931
传 真:010-52579000-9316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支行
帐 号:911007010000328971
行 号:4031 0000 5081
电子邮件:xuelei@ceiec.com.cn
发售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填写本表,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发售”)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填表须知:1、表格请用正楷字填写;
2、项目如有分包,则需填写购买的包号;
3、发票开立以“发票抬头”为准来开,请仔细填写,开错不退不换;
4、表中各项必须认真填写,因填写内容不清、不全而造成的后果由购买人自负。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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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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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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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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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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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造 商 (如有,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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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投标商 ) |
传 真 (投标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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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抬头 (正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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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联 系 人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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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职位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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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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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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