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利丰物流客户查询退货及提取退货须知
上海利丰物流 2012-4-2 21:52:00
为了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方便客户更好更快查货,确保客户退货,拒货及时取回,上海利丰物流现对具体操作流程做如下规定:
一、查询须知
1、本部门提高客户进库日期起三个月以内退货及拒收货查询,超过三个月不给予查询。(特殊情况需要总经办批示方可查询)
2、客户查询分为电话查询和现场查询:
A 电话查询。须向查询人员提供详细资料,如卖场、供应商名称、退货单号、退货日期等。
B 现场查询。
a、如果电脑中有记录的但无货的,须经理或总监签字确认给客户什么时间找回此货,最长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b、如果电脑中有信息记录但是少货的须当场解决,解决不了的经理要明确给客户答复什么时间找回(不超过15天)并签字确认;
c、查询时退货部没有信息记录的,客户再到信息部进一步查询。如果信息部也无记录可到区管部查询;
d、到信息部查询后,信息部确认退货已到退货部,退货部将进一步查找并一个月内给客户明确答复(备注:有签字确认的单据超过三个月不视为过期)
二、退货须知
1、客户提货时须提供单位委托书及提货人身份证;
2、客户接到退货电话通知后三天内必须将货物退走,否则按每天每托盘10元收取仓储费;一个月内仍未提走,我公司将视贵公司放弃此货物;
3、提退货物时须一次性退完,若不退完,我公司不负责保管,由此产生的损失与我公司无关,且要我公司的规定收取仓储费;
4、退货中因少货而不退的,又不开差异单的必须在10天内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5、客户退完货后要向退货员索要退货证明,到开单部解锁。
电话:62507911 经理电话:13062856127 投诉电话:1391613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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