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邮件验视的思考
中国邮政 2011-2-18 9:26:36
前不久,一位客户在某营业窗口使用邮政特快专递给即将结婚的弟媳寄去了一对精美的水晶耳坠作为结婚礼物。因为选的是世界级品牌产品,外包装非常漂亮。客户在办理寄递手续时,营业员要求打开包装验视所寄物品。客户解释说,这只是首饰,不是什么危险品,包装打开后,就难以复原了,能否通融一下。营业员说,这是制度,必须验视。客户只好要求营业员验视后将包装复原。可是,营业员在验视后无法将包装复原,只是用装饰纸重新包装后,再用胶带缠了几圈便办理了交寄手续。看到原来精美的包装被破坏,客户带着满心的不快和遗憾愤然离开。
收寄验视,是法律赋予邮政企业的权利,更是法律赋予邮政企业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公民权益的责任和义务。营业员接收用户交寄的物品类邮件要进行验视,这是规定,而营业员坚持原则,严格执行验视制度,是值得肯定和称赞的。但是,验视之后派生出来的问题,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为确保寄递安全,邮政企业一直坚持执行验视制度,人们在寄递物品类邮件时会主动自觉地接受验视。然而,随着我国快递市场的开放,民营快递的迅速崛起,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没有管理部门对民营快递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导致一些民营快递的业务员在揽收物品类邮件时一概不验视,使人们习惯了交寄邮件不验视,让人们感觉到邮政企业服务呆板不灵活。
其实,寄递安全与相应服务并不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为了避免类似尴尬情况的出现,邮政速递物流应该从一些服务细节去考虑。在营业员、揽投员上岗培训时,应该增加速递礼仪等相关培训内容,使他们熟练掌握各种包装技能;在业务量较大的营业厅,也可以考虑配备安检设备,只需要扫描一下邮件就可以完成邮件验视工作。这样,既提高了服务质量,又能让消费者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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